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专业民房安全检测鉴定机构
一、资料问题:
1.报告所述的竣工时间与所提供的图纸、施工资料等存在矛盾;
2.所述的检测部位与现场照片不符;
3.提供的检测资料、施工质保资料等资料的工程名称与鉴定工程名称不符;
二、检测方面问题:
1.无设计图的项目构件配筋开凿检测数量偏少,不仅达不到《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B类检测的数量要求,也达不到《东莞市八十年代工业和公用商用建筑检测鉴定技术标准》的要求,且未选取受力有代表性的构件(主要的柱、梁)进行检测,开凿检测位置主要集中在楼梯间位置或角柱;
2.钢结构的焊缝检测只重视焊缝缺陷的检查,忽视检查、复核焊缝的长度及焊脚高度是否满足设计或安全使用要求;
3.砼钻芯检测结果非常离散,无法判断偏低的结果是个别情况还是普遍存在的情况下,大部分鉴定机构未进行扩大检测。
三、结构电算问题:
1.计算工作过分依赖软件,但对软件的适用性不是很了解,结构概念不强,出现计算假定与构件的实际受力不符的现象:
2.钢结构只重视复核构件的截面,忽视分析局部稳定性、支撑系统是否完善和,各连接节点能否满足受力要求等问题,这些问题一般是无法单靠计算软件自动分析的,往往是需要足够的设计经验、专业知识才能作出正确的分析结果。
常见的房屋安全检测鉴定有哪些内容:
1.1房屋安全性鉴定,主要是通过对房屋所在环境、对房屋作观察、查勘、检测、试验、复查原始资料和必要的验算,得出房屋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明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对照国家有关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作出房屋安全度的结论,为了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与建议。房屋定期或不定期的鉴定检测,也是房屋维修管理的一项相当重要的经常性的技术管理工作,房屋技术鉴定是一种特殊的具有技术鉴别判断性、评估性的检查鉴定。
1.2房屋的危险程度鉴定(即危房鉴定)。对那些*期服役、先天不足、管理不善、使用条件恶劣及人为因素等的影响,造成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变异,局部或整体坍塌的,需要作检查检测判断分析鉴定,以确定房屋的危险程度(一般是指单栋建筑物)。
1.3房屋的安全性评价。包括厂房、办公、住宅楼、烟囱、围墙等,其评价内容是以度、完损等级和危险程度进行技术性鉴定检测,从而给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房屋的安全使用及维修提供可行的依据。
1.4需改变使用功能的结构安全度鉴定。凡需改变或已经改变旧房使用功能的必须作出鉴定论证,这主要应视旧房的结构牢固程度,鉴别其改变用途以后是否因增加负荷或拆改结构而影响安全,鉴别在改变用途前其结构能否满足新的使用功能要求。
1.5旧房加层改造前的可行性技术鉴定。
1.6相邻房屋间影响程度的技术鉴定。
新建房屋施工(如打桩、开挖、排水等)对相邻房屋的影响。相邻房因建房时间的先后不同,产生损坏的纠纷赔偿处理,都应对房屋自身的影响程度作出鉴定。
1.7其他技术鉴定。如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纠纷鉴定等。
1.2房屋的危险程度鉴定(即危房鉴定)。对那些*期服役、先天不足、管理不善、使用条件恶劣及人为因素等的影响,造成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生变异,局部或整体坍塌的,需要作检查检测判断分析鉴定,以确定房屋的危险程度(一般是指单栋建筑物)。
1.3房屋的安全性评价。包括厂房、办公、住宅楼、烟囱、围墙等,其评价内容是以度、完损等级和危险程度进行技术性鉴定检测,从而给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对房屋的安全使用及维修提供可行的依据。
1.4需改变使用功能的结构安全度鉴定。凡需改变或已经改变旧房使用功能的必须作出鉴定论证,这主要应视旧房的结构牢固程度,鉴别其改变用途以后是否因增加负荷或拆改结构而影响安全,鉴别在改变用途前其结构能否满足新的使用功能要求。
1.5旧房加层改造前的可行性技术鉴定。
1.6相邻房屋间影响程度的技术鉴定。
新建房屋施工(如打桩、开挖、排水等)对相邻房屋的影响。相邻房因建房时间的先后不同,产生损坏的纠纷赔偿处理,都应对房屋自身的影响程度作出鉴定。
1.7其他技术鉴定。如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纠纷鉴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