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
房屋整体结构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应按构件、楼层结构、分部结构和整体结构四个层次进行安全性分步评级,并应结合周边邻近地下工程的影响程度做出综合评定。每个层次按四个安全性等级进行评定:
1、第一个层次为构件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其评定等级分为a级(安全)构件、b级(有缺陷)构件、c级(有严重缺陷)构件和d级(危险)构件四个等级。每个构件按主要承重构件、次要承重构件和其他承重构件分为三大类,根据其承载力、变形、损坏和缺陷,依据相应的鉴定评级标准进行鉴定评级后,统计出每种构件各个等级的数量及占比,对主要承重构件、次要承重构件和其他承重构件进行评级。
2、第二个层次为楼层结构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其等级评定分为AC级(安全)楼层、BC级(有缺陷)楼层、CC级(局部危险)楼层和DC级(危险)楼层四个等级。依据各类构件鉴定评级的结果,对楼层结构的安全性进行鉴定评级。
3、第三个层次为分部结构的安全性鉴定评级,其等级评定分为Ab级(安全)结构、Bb级(有缺陷)结构、Cb级(局部危险)结构和Db级(危险)结构四个等级。
分部结构安全性鉴定评级分为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两个分部的安全性鉴定评级。
(1)地基基础的安全性评级分为两步:第一步先根据地基的勘探资料(地质状况)和上部结构变形和裂缝的直观观测,评定地基基础的安全性等级;在第一步不能确定时,应进行第二步地基基础的检查和检测。
(2)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等级按楼层结构安全性、承重结构整体性及倾斜率三个项目中的安全性等级评定。
4、第四个层次为房屋结构的安全性综合鉴定评级,其等级的评定分为A级(安全)房屋、B级(有缺陷)房屋、C级(局部危险)房屋和D级(整体危险)房屋四个等级。根据地基基础和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等级,并结合房屋周边邻近地下工程施工影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
1沉降概念
附加应力作用下压密而引起下沉,使土体地基或结构物的垂直变形下沉。特别是不均匀沉降,会使结构物发生倾斜、开裂以致不能正常使用。
2沉降的原因
结构荷载差异太大,会出现不均匀的沉降,引起结构的变形,使结构的内力发生变化,在薄弱的部位就会产生沉降。引起沉降的原因多种多样,可能是由于基础下地质构造不均匀,也有可能是温度和地下水的变化或者季节性变化导致的地基冻胀等。
3观测点设置
3.1观测点
观测点是沉降观测的一个重要环节,可以说它是沉降观测的基础,它直接影响到观测数据能否反映出结构物整体沉降趋势和局部沉降情况,所以应该合理布设沉降观测点。
3.2观测点的布设原则
布设观测点之前,应对建筑结构、施工工艺、现场有一个全面细致的了解,观测点的原则是“从整体到局部,先设计后实施”——先选取能反映整体的控制点,后根据建筑结构的局部特征进行调整、加密,先了解整体结构物受力的结构形式,后结合现场具体情况进行沉降点布设。
3.3布设观测点
沉降观测点布设前应对建筑物的形状、结构、地质条件、桩形等因素综合考虑,在Zui能敏感反映建筑物沉降变化的地点进行布设。通常情况下,建筑物设计图纸上绘有专门的沉降观测点布置图;对于无设计沉降观测点的建筑,在布设观测点的时候应特别注意,观测点一定布设在结构物受力体上,以利于更准确的掌握沉降变化。
为了能够反映出建(构)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要埋设在Zui能反映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一般要求建筑物上设置的沉降观测点纵横向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15-30米为宜,设置高度为高出室外地坪300mm,均匀地分布在构造物的周围。
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的要求,沉降观测点应布设在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的点位,砌筑小阴井加以保护,宜选在下列位置:
A、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B、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建筑裂缝、后浇带、沉降缝和伸缩缝的两侧,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C、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的承重内隔(纵)墙设内墙点,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筒处;
D、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
E、多层砌体房屋纵墙间距6~10米横墙对应墙端处;
F、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墙轴线上,以及可能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
G、高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
H、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滨(沟)处;
I、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J、对于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构筑物,应设在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
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作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4沉降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及观测要求
4.1沉降观测的测量
优先采用精密水准仪DS05型(具有测微装置),使用DS1水准仪。
4.2观测时应注意问题
1记录时资料填写清楚,如日期、天气、观测者、立尺者等;
2控制点及架设水准仪位置,地面坚硬,不会出现缓慢下沉及塌方;
3观测点选定后,在旁边做明显标记;
4观测点平面清理干净,以免有尘土等影响数据;
5观测时天气,温度,都选择时机;
6烈日下观测时,用伞遮挡阳光或停止观测;
7控制点经常复核,确保无误;
8视线模糊或有物体阻挡,不能进行读数记录,必须清晰、稳定时读数;
9原始数据,记录清楚、明确;
10随时观测、随时检测复核计算;
11水准气泡偏时,应及时停止作业,重新调整;
12每次观测水准路线应用闭合水准路线,不转站是也应闭合,起复核作用;
13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不宜设站;
14观测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5米,宜采用闭合法消除误差;
完成变形观测工作,要先绘制好变形观测示意图,并注明观测点的位置和编号、基准点的位置和标高及基准点与建筑物的距离,并在图上注明观测点所用材料、埋入墙体深度、离开墙体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