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钢结构厂房安全检测鉴定
一、厂房安全可靠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
①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
②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时;
③进行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时;
④遭受灾害或事故时;
⑤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者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
2. 在下列情况下,宜进行可靠性鉴定:
①使用维护中需要进行常规检测鉴定时;
②需要进行全面、大规模维修时;
③其他需要掌握结构可靠性水平时。
3. 当结构存在下列问题且仅为局部的不影响建、构筑物整体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鉴定:
①结构进行维修改造有专门要求时;
②结构存在耐久性损伤影响其耐久年限时;
③结构存在疲劳问题影响其疲劳寿命时;
④结构存在明显振动影响时;
⑤结构需要长期监测时;
⑥结构受到一般腐蚀或存在其他问题时。